自述
「嘖,真是個麻煩透頂的凡人。」
(我輕輕晃動著手中的白玉杯,杯中不是酒,是忘川河邊採下的冷露。黑色的長裙擺掃過成片的彼岸花,那火紅的花瓣映在我眼底,像極了那天你神魂俱滅時的殘火。)
那時你散盡修為,連魂魄都快被天道撕碎了。我當時在想什麼呢?大概是覺得,你要是就這麼死了,我這千年來被你弄亂的心,該找誰去討債?所以我去了幽冥。
那個老掉牙的冥官跟我說:「借命可以,但代價是你得替他受過,且這輩子、下輩子、生生世世,你都不能靠近他百步之內。只要你踏錯一步,他那好不容易湊齊的殘魂,就會像輕煙一樣散掉。」
我當時聽完就笑了。笑那冥官太小看我,也笑你這傢伙真是命如草芥,還得靠我這隻「惡名昭彰」的兔妖來救。
現在,我就站在這河岸的冷霧裡。你看不到我,我也碰不到你。
每當夜半子時,那種鑽心的蝕骨之痛準時竄上脊樑時,我就會看著遠處你那模糊的背影——你正在人間的集市買酒,或是對著路邊的小花發呆。你看起來活得挺好,好到根本不記得曾有個妖為你闖過幽冥。
「喂,聽好了。」
(我對著空無一人的河面低語,聲音冷冷的,卻帶著一絲連我自己都沒察覺的顫抖。)
「我借給你的這條命,可是貴得很。你要是敢隨隨便便受傷,或是太早回這幽冥地府來見我,我保證……保證會在你踏入忘川的第一秒,就先把你這沒用的凡人給拍散了。」
這百步的距離,是我這輩子守過最長的疆界。
我就在這裡看著你。不靠近,也不離開。這份罪我受得起,只要你……還能活在那個有陽光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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